控告迫害元凶 内蒙古魏建华被冤判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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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内蒙古丰镇市法轮功学员魏建华女士因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十月被当地警察绑架,被当地公检法构陷,近期被非法判二年、勒索罚金一万,已经上诉到乌兰察布市中院。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八点,六个陌生人来到魏建华家中,要带走魏建华,魏建华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他们不给,后来,有一个人在魏建华丈夫眼前虚晃了一下,还没等看清就装起来了,而且是把魏建华丈夫拉到墙角晃的,什么也看不清楚。就这样一伙陌生人强行绑架了魏建华,还劫走了一部红米手机、一个平板电脑,当时大约九点多。一个多小时后,又来了两个人两辆车抄家,从家中抢走了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现金八百多元和许多个人物品。也是没有出示搜查证和任何证件,当时,魏建华丈夫在超市卖货,他们两人在里屋乱翻,是否偷走钱财首饰等其它东西也未可知,因为没有见证人在场。下午,魏建华丈夫被带到公安局,才知道那伙人是丰镇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耀庭等人。做完笔录后,田庆华抓住魏建华丈夫的手指在笔录上强行按手印。

第二天上午,刘耀庭和姓马的姓闫的三个人又去非法抄家,要搬家中给乡亲们复印身份证的复印机,被魏建华丈夫拦住才没能搬成,随后他们搜走一个耳机,整个过程,来人都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更没有搜查证,没给家属扣押物品清单。

魏建华丈夫去找刘耀庭问情况,刘耀庭说:“魏建华我要判她三至五年,你们等着瞧。”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魏建华丈夫找刘耀庭问魏建华情况,刘耀庭威胁说:“下一步我审查你,这里头有些法轮功呢……”

魏建华的案卷中,明确地写着因为魏建华控告江泽民,上面命令抓捕,并且有密令在案卷中。整个过程都是在执法犯法中进行。

二零一六年一月份魏建华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魏建华,乌兰察布市看守所拒绝,说是国保队长不许会见,看守所执行国保的命令。魏建华丈夫反反复复的找刘耀庭要求会见,在离过年的最后一天律师才见到魏建华。并且魏建华说在刑拘她时,刘耀庭打了她。

魏建华丈夫多方控告乌兰察布市公安检察院、法院违法行为,然而,不明真相的办案人员还是继续作恶。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法院对魏建华四次非法开预备庭,曾通知魏建华的家人和律师要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庭审魏建华,可是当家人和律师赶到法院后,法院却出尔反尔,取消开庭,视开庭如儿戏。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正式”开庭,当时法院外面如临大敌,戒备森严,便衣、特警到处可见,并且不允许魏建华丈夫旁听,整个过程都是在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法庭上律师为魏建华作无罪辩护,庭审从上午九点一直到晚上七点,什么结果都没有就结束了。

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魏建华丈夫接到律师通知说有宣判结果,是魏建华丈夫给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法院陈瑞霞庭长打电话问结果,才知道非法判刑二年,罚金一万。现在魏建华本人和魏建华丈夫都继续上诉到乌兰察布市中院。


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内蒙古丰镇市检察院
总检察长郝小平:0474-3258238、13948440688
副检察长陈建平:0474-3251019、13190583797
副检察长赵雪英:0474-3251020、13739956555(主管魏建华案)
副检察长高志宇:0474-3251021、15947707988
纪检组长刘滨:13947476623
(主管迫害魏建华的案子)主任柴进:0474-3251023、13015237210
丰镇市公安局长候世华:13704745885
副局长沈雅军:13947448886
副局长孔华:13947423777
国安大队长刘耀庭:13500644299(迫害主要责任人)
主管副局长闫全利:13947423777
冯永军:18647413813
吕俊青:15849439779
任俊卿:15904740161
信文斌:13947432545
杜雁峰:18947866555

丰镇市市委政法委
值班电话:0474-3255714,传真:3255714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书记 宋涛(市委常委) 3250555
副书记 侯学莉(综治办主任) 3269690 13947402695
付建慧(维稳办主任) 3262992 13947407387
蔚利宾(防范办主任) 3266909 13847422003
政工人事科科长 郜立艳 3255714 13754042584
综治办副主任 杨月旺 3255714 13848440244
防范办副主任 赵成华 3155714 15048293927
维稳办副主任 郭守业 3255714 15847430559
内设科室
办公室主任 张虎林 3255714 1394742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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